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

遺愛人間

生命的爭論:
不在長短,在於內容
 生命,我們似乎瞭解,卻也好像不知。生命有堅強韌性,經歷寒冷的冬天,春天重新再生;有時生命卻非常軟弱,像樹枝一被折斷,就不再有生機。人們看到動物的生命受苦時,甚至願意幫牠解脫,認為用槍將牠射殺是做一件好事;然而人類的生命遭受病痛時,幫他(她)安樂死,卻引起莫大爭論。原因是運用在動物身上的原則與應用於人類身上的原則是不同的。人類的生命會成為爭論,就在於人的價值及人對生命會有所期許。
 今日醫學遺傳工程相當進步,但因遺傳病死亡的比例並未減少。雖然生物學上對遺傳因子有一個重大發現即DNA(去氧核糖核酸)──細胞核由染色體所攜帶的遺傳因子,然而這個世紀最大的疾病仍是癌症與愛滋病。
 人在生物學上被定義為「高等動物」,不過,有時人卻比被人稱為「低等動物」的,更不容易相處。研究人類行為的科學家Lorence很早就下這樣的結論:「愈高等的動物,愈不容易相處。」
 人們也常誇口人類與動物不同之處是在於人會思想;然而,我們不見得比那些我們認為不會思想的動物高明多少!如同一個故事說到,一個人看見一條魚在水中游樂,似乎很高興,因此就說:「樂哉魚乎。」旁邊的朋友聽了很不以為然,回說:「子非魚,安知魚之樂?」意思是,你又不是魚,怎麼知道魚很快樂?這個人馬上回說:「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就是說,你又不是我,怎麼知道我不知道魚快樂不快樂。今天,人可能會為魚快樂不快樂而舉行兩小時的辯論會,但人卻很少為自己的生命是否快樂來思考。
 有人說生命在於追求成就,登峰造極。然而,登峰造極後,人又能怎樣?英國女王維多利亞年老時也只能說這樣的話:「這麼大的榮耀,卻這樣短暫!」到底有多少人真的能體會亞伯拉罕.林肯所說的:「生命的意義,不在於長短,在於內容!」呢?
生命的見證:
器官捐贈,遺愛人間
 今天,每一位器官捐贈者的家屬與受贈者的家屬,真的是在見證生命的意義是在於內容而非長短。我們從雜誌報導得知,美國每年有七千人需要腎臟移植,四十人等著換心,一百七十五人需要肝臟,而約三千人需要眼角膜移植。台灣每年也有四千人等待腎臟移植,而加上心臟、肝臟、肺臟、胰臟等的病患,一年有五千人等待別人器官捐贈。然而統計資料告訴我們,在台灣,每年只有二百人有機會得到別人的器官捐贈,而在等待中過世的則不知有多少人。
 一九八七年美國蓋洛普曾針對器官捐贈作過問卷調查,結果82%的人願意在其成人的親人過世後,將親人的器官捐贈出來;61%的人也願意在自己的孩子意外過世後,捐贈孩子的器官;48%的人願意自己的器官在死後捐贈;然而最終只有20%的人有勇氣填寫「器官捐贈卡」。
 這份問卷調查同時也作了分析,分析為何人們不願填寫「器官捐贈卡」。得知的原因不外下列幾項:
 1.有些人認為腦死不一定是真正死亡,對親人總是存有一絲盼望及期待奇蹟。
 2.有些人害怕填寫「器官捐贈卡」後,有一天如果真的發生意外,醫生是否會盡力救活他(她)們?
 3.有些人會因著宗教原因而不願將自己的器官拿掉,因為相信身體復活後,這些器官是不能缺少的。
 4.有些人在悲傷親人喪失生命的時候,不太願意談論這種事情。
 的確,這些皆是事實,然而我們仍然可為台灣每年有二百人願意將自己的器官贈與別人來感恩。因為他(她)們對生命有高尚信念,願意將自己的身體給人,今天我們受贈者才能分享這些人生命的光彩,且繼續為這樣遺愛人間的生命作見證。
 四月份在基督教的節慶中,有二個重大節日,一是受難週;一是復活節。紀念耶穌為世人的罪釘在十字架上,且三天後從死亡裡復活,勝過死亡權勢,為生命的再生帶來盼望。而受難週的最大意義不就是主耶穌將自己的身體給予世人,因著祂的死,我們得以存活。
 醫學倫理教授David Thomasma曾寫過一篇〈器官捐贈的神學回應〉(The Quest for Organ Donors: A Theological Response),就是用耶穌受難的觀點來談器官捐贈。他說基督徒應該勇於死後捐贈器官,因為這是繼續耶穌基督的獻身,將自己的身體給予別人。自己雖然死亡,別人卻因著我們的器官得以繼續存活,這不就是基督教所宣揚的給予的精神與大愛嗎?
 各位弟兄姊妹,今天我們追思這些器官捐贈者的意義,不就是在於這種大愛能繼續傳承嗎?你(妳)若是他(她)們的親人,請你(妳)為他(她)們所作的奉獻,將自己的身體給予別人,感到驕傲。我們雖然失去親人,但我們沒有失去盼望,因為那些受贈者會將我們親人生命的一部分彰顯出來。而且,我們在悲傷的時候也會遇見上帝,因為上帝自己也在十字架的苦難中,上帝本身也將自己的身體給予我們。
 這位受苦的上帝,正以無可估量的善意親近我們,用祂豐盛的恩典陪伴我們,在我們哀傷的時候憐憫我們,收留我們。憐憫(splagchna),希臘文的涵意就是指人的「肝腸肺腑」,人的器官,也就是人「內心感情最深所在」,是與人一同受苦,與人一起分擔憂傷、哀痛。
 馬可福音一章41節記載一位痲瘋病人跪著求耶穌醫治,耶穌看見他就「動了慈心」,這就是「內心感情最深所在」;路加福音七章記載拿因城一位寡婦喪子痛哭情形,主耶穌看了就憐憫她,這是「內心感情最深所在」。馬太福音九章38節說耶穌看到眾人困苦流離,如同羊沒有牧者,就憐憫眾人,這也是「內心感情最深所在」。
 是的,我們的親人雖然死了,他(她)們的一切作為,仍然向我們說話。因為他(她)們的身體還在我們當中,他(她)們遺留在人間的大愛,正由這些受贈者的生命見證出來。
 神學家莫特曼在《希望神學》中有這樣的闡釋:上帝是使人衍生盼望的上帝,這種盼望在復活與十字架的矛盾中產生,復活的盼望成全與罪對抗的公義、與死對抗的生命、與苦難對抗的榮耀及與現今紛爭對抗的和平未來。就是這種復活的盼望,使所有事情成為可能,也激發我們的盼望與熱情,使我們的生命更新,信仰充滿活氣,也在仁愛中前進。就是在這種盼望的眼中,世界充滿各種可能性,也使上帝全部的可能性能在世界中實現,使我們得著自由,也使這個世界得著自由。
生命的感動:
伊莉莎白遺愛人間
 韋伯.伊莉莎白(Elizabeth Weaver)小姐出生於一九七三年紐約州的庫柏鎮(Cooperstown),一九九六年來台南YMCA當義工,不幸的是,隔年三月二日伊莉莎白小姐被超速的貨車撞倒,在六日見到父親一面後別世。可敬的是,伊莉莎白的父親韋伯醫生,不但沒有控訴肇事司機,反而還將女兒的器官捐贈出來,遺愛人間。
 現今國小六年級上學期的課本,有一篇〈大愛不死〉的課文,就是接受伊莉莎白腎臟捐贈的患者所寫的感人文章。一個二十幾歲的台灣青年接受同樣二十幾歲美國女孩的腎臟後,流著感恩的淚來見證大愛不死。他說:「換腎以後,讓我重新開始新的健康人生,我迫不及待的與韋伯醫師取得聯繫,感謝他們父女的大愛精神。我更來到伊莉莎白服務的教會,在她生前最喜愛的榕樹下,我流著感恩的淚,祈求上帝厚愛這位善良的女孩……,牧師把我介紹給教會的弟兄,並且為我及伊莉莎白祈禱:『我們的好朋友伊莉莎白並沒有死,她還有一個腎臟在這位先生身上日夜不停的運作,她的精神永遠長在。』」
生命的可貴:
生命之床,永生不死
 最後,以一首〈如果你(妳)要懷念我〉的詩來感謝所有的器官捐贈者及其家屬,也與受贈者及其家屬共勉生命的可貴:
有一天,我的生命已經結束了。
請千萬不要稱呼那是死亡之床,
而應該稱為生命之床。
因為我要將我的身體拿出來幫助別人,
延續他(她)們的生命,
讓我的眼睛,
給一位從未見過人世的人;
將我的心,
給一位擁有一顆使他痛苦的心臟的人;
把我的腎,
交給那老是去洗腎的人;
如果必須埋掉什麼,
請埋葬我的過錯、軟弱及偏見。
如果你(妳)要懷念我,
請與我一樣;
讓我們都永生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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